眾所囑目的瘋商圈系列活動又開跑了,活動申請自即日起至99/06/04止,將遴選出共30處商圈,希望藉由商圈行銷活動的協助辦理,有效呈現各商圈特有的產品、景觀

 

及氛圍等美學內涵,進一步推廣民眾對商圈環境新美學概念之了解,認同商圈環境營造之成果,最終吸引民眾進入商圈消費,有效活絡地區經濟,符合申請資格的商圈

 

記得趕緊去申請喔。

  

  

活動詳情如下:

 

● 申請資格:曾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商圈(街)輔導計畫並獲核准之商圈組織、社區或產業相關組織、基金會等立案民間團體(包含97年度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及

  98、99年優質環境改造計畫之商圈)。該組織以共識佳、推動意願高之實際運作者(應於申請計畫書內提出證明文件)為優先提列商圈。

 

 

 

 

● 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99年6月4日止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

● 補助經費:以15萬元為上限

 

● 收件地址:中華民國形象商圈總會(地址:43650台中縣清水鎮臨海路211號、電話:04-26580886)

 

● 活動期間:自遴選結果公告日起至99/11/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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